事由:2003年7月,我镇第二次计划生育“三查”工作开始。不料因为我一个小小的疏忽,导致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件的发生,由于未及时核对名单,某村一名未婚女青年也被列入“三查”对象之中。在该村开展“三查”工作的过程中,有些村民发现后便议论纷纷,传言四起,说该姑娘不正经,未婚先孕,要不为什么让她也来接受“三查”等等。姑娘听闻传言后,伤心痛哭,她父亲气得暴跳如雷,认为这件事严重损害了他女儿的声誉,怒气冲冲地来向我和村干部“讨说法”,要求还他女儿清白。
处置:事件发生后,我马上向他作了耐心地解释和沟通,我对他说:“我们的名单只是草稿,还需要经过核对,而且按照我们的工作要求,应该接受检查的已婚育龄妇女都要落实一定的避孕措施,而表中已经注明你女儿的避孕状态为‘未避孕’,这就证明她还是个姑娘家。”看他态度有所缓和,我又进一步劝慰他,“社会上有些人无事生非,造谣滋事。对待这种人,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太把它当回事,谣言就会不攻自破。”事后,我还和村干部一起上门做好其他村民的解释工作,要求他们不要以讹传讹,一场风波就此平息。姑娘一家对事件的处理结果也较为满意。
体会:这件事给了我很多的思考:一件看上去不起眼的小事,演变成了农村工作中的突发矛盾,极有可能酿成大祸。它使我深切认识到农村工作的复杂性,有时侯问题突如其来,让你始料不及。但细细想来,很多事情绝非不可避免,以上述事件为例,只要我们在“三查”工作之前认真核对名单,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了。所以,农村工作无小事,任何工作都要认真对待,周密考虑,细心谋划,才能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