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省体育强镇活动的实施方案
崧镇政〔2006〕2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决定开展创建省体育强镇活动。现根据浙江省体育强镇(乡)标准和评选方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整体素质为落脚点,加快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加强体育组织网络建设,不断完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进步,努力实现我镇新农村建设新的突破。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省体育强镇活动,实现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组织网络健全、体育设施完备、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符合浙江省体育强镇(乡)标准。
2、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内容,科学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确保体育事业发展经费,加强体育队伍建设。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兴建体育场地设施、构建多元化的群众服务体系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抓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搞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深入开展体育先进村(社区)的创建,促进农村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
(2)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要坚持政府领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广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举办全镇性群众体育活动;工、青、妇、教育以及体育协会等群团组织要利用自身优势,深入开展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工、农民等五类人群的群体活动;要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创建特色项目,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经常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把全民健身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身边。使全镇体育人口达到40%以上,老年体育人口达到50%以上。
(3)加强村(社区)群众身边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镇建成区内建篮球场、排球场、体育活动中心等室内外活动场所,居民住宅区、公共绿地配建相应的健身设施,各社区和60%以上的行政村有健身点;并重视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和体育活动场所建设。
(4)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保障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开足开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
(5)发展社会体育,推进体育社会化。建立镇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发展体育协会,加强体育协会和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发挥体育协会在组织群众体育活动中的作用。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06年4月—2006年5月)
(1)根据创建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班子,确定创强村的名单;